1.母婴保健法规定,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,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,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。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。
2.1999年,我过卫生部、中残联等十个部委在确定全国“爱耳日”的通知中,明确要求“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,做到早期发现,早期干预。
3.卫生部确定和公布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参考目录,卫生部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,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、苯丙酮尿症及听力障碍为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。
因此,新生儿听力筛查不是某个省市、某个单位的独立行为,而是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开展的工作。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开展普遍性新生儿听力筛查;在卫生资源等各方面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,应根据当地情况至少进行听力障碍高危儿的筛查。
——摘自《新生儿听力筛查》/沈晓明主编.——北京:
人民卫生出版社,2004.3
ISBN 7-117-05972-9
Ⅰ.新… Ⅱ.沈… Ⅲ.新生儿——听力测定
Ⅳ.R764.04
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(2004)第010791号